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教練(裁判)證有效期間為 4年,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成累計達 48小時,並每年至少 6小時者,於效期屆滿 3個月至 6個月內之期間,得項特定體育團體申請教練(裁判)證效期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 4年。
除拳擊協會開立之增能講習外,另提供各級教練及裁判透過線上專業課程取得進修時數,
線上課程每年至多認可 6小時。
一、本會認列教練專業進修課程時數如下:
1. 本會辦理學科、術科課程之相關講習時數。
2. 亞洲拳擊總會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3. 國際拳擊總會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4. 經本會認可之其它體育團體(如下)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1) 各級政府轄下體育運動相關單位
(2)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3)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4)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5)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6)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7) e 等公務員數位學習平臺
(8) 臺北 e 大數位學習網
註:第(7)、(8)點線上課程時數每年至多認可 6 小時
二、本會認列裁判專業進修課程時數如下:
1. 本會辦理學科、術科課程之相關講習時數。
2. 亞洲拳擊總會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3. 國際拳擊總會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4. 經本會認可之其它體育團體(如下)辦理之相關講習時數。
(1) 各級政府轄下體育運動相關單位
(2)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
(3)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4)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5)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6)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7) e 等公務員數位學習平臺
(8) 臺北 e 大數位學習網
註:第(7)、(8)點線上課程時數每年至多認可 6 小時
三、本會認列教練賽會帶隊抵免專業進修課程時數如下:
持有本會核發各級教練證者,於下列體育署核備且本會認可之國、內外賽事擔任
教練並檢據相關證明文件者,當年度至多得抵免專業進修時數6小時,可抵免之時數
依據賽事等級高低有所不同:
※自112年起之賽事開始實施帶隊時數抵免
四、本會認列裁判賽會執法抵免專業進修課程時數如下:
持有本會核發各級裁判證者,獲邀下列體育署核備且本會認可之國、內外賽事裁判
並檢據相關證明文件者,當年度至多得抵免專業進修時數6小時,可抵免之時數依據
賽事等級高低有所不同:
※自112年起之賽事開始實施執法時數抵免
五、線上課程內容及操作說明點選下方鏈結:
→ 教練及裁判專業進修課程時數資訊
六、新增線上課程下方鏈結:
→ 線上課程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