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與選手、教練權益相關,請詳讀
以下內容與選手、教練權益相關,請詳讀
以下內容與選手、教練權益相關,請詳讀
109年度總統盃運動禁藥管制相關條例:
- 依全國中學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 依據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108年8月15日 華奧國藥字第1081001102號函辦理。
- 參賽選手有接受運動禁藥檢測之義務,拒絕接受檢測或經檢測證實違規用藥者,除依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處理外,取消其參賽成績及所得之獎勵。
- 參賽選手如須使用禁用清單所列藥物作為治療用途者,請依中華奧會運動禁藥管制治療用途豁免申請及審查作業要點辦理,於賽會舉辦1個月前向中華奧會提出「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相關訊息可參考:
年度禁用清單 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治療用途豁免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上述內容與參賽選手比賽權益相關,請詳讀,
相關問題詢問可致電協會或洽奧會藥管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