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教練(裁判)證有效期間為4年,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成累計達48小時,並每年至少6小時者,於效期屆滿3個月至6個月內之期間,得項特定體育團體申請教練(裁判)證效期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4年。
除拳擊協會開立之增能講習外,另提供各級教練及裁判透過線上專業課程取得進修時數,線上課程每年至多認可6小時
(((如果您持有裁判或教練證今年尚未參加任何增能講習,請務必於12月31日前參加下列線上課程取得基本6小時增能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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