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B級教練講習會報名資訊 (臺北)
中華民國拳擊協會113年度國家B級教練講習會 1.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2.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3.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5、16、22、23日,計四天。 4.舉辦地點:臺北市立蘭州國民中學( 103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187巷1號) 5.參加對象及資格:(須滿足下列其中一項) (1).取得C級拳擊教練證 2年以上,具從事拳擊教練實務工作經驗者。 (2).曾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世界單項運動正式錦標賽之拳擊國家代表隊選手。 ※報名須檢附講習開課日前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下列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請提供113年5月16日至113年6月15日期間內所核發之良民證。 ※申請良民證時請勾選「全部期間」 ※良民證請於上課時現場繳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教練資格之檢定: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