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轉發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關於禁藥管制規範公告 主旨: 為遵循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以維護國家代表隊選手參賽權益,建請落實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規定受禁賽處分者於禁賽期內不得參加任何運動比賽或活動之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世界運動禁藥管制組織2019年3月6日號函及本會違規使用運動禁藥處理及處罰作業要點第9點及11點辦理。 二、 世界運動禁藥管制組織(WADA)嚴格要求違反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簽署單位(含國際奧會轄下各組織、國際單項運動總會、國家藥管單位、國家奧會、國際綜合賽事主辦單位)運動禁藥管制規定遭受禁賽處分者,於禁賽期內不得參加任何運動比賽或活動,且各簽署單位之判決需相互承認。 三、 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第10.12.1條規定如下:「凡被宣布禁賽運動員或其他人員於禁賽期間不得以任何身份參加簽署單位、簽署單位成員組織、運動俱樂部、簽署單位成員組織轄下其他成員組織所核准或舉辦之賽事與活動,亦不得參加任何任何職業聯盟、國際級或國家級賽事組織舉辦之賽事及政府單位資助之任何菁英層級或國家層級之活動。」該條註釋活動範疇包括:訓練、訓練營、展演、參與行政事務、擔任官方代表、主管、官員、行政、雇員、志工。 四、 依WADA規範,貴會轄下人員如因違反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任一簽署單位運動禁藥管制規定遭受禁賽處分者,必須依前項說明執行禁賽期之處罰。如有違規情事,必須立即停止。 DC2019-05-09T13:31:55+08:002019/03/25|協會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