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C級裁判講習會報名資訊 (高雄)
中華民國拳擊協會113年度國家C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 1.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2.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3.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20日(星期六)至7月22日(星期一),共計三天。 4.舉辦地點:高雄市立小港國民中學拳擊拳擊練習場 (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85號)。 5.參加對象及資格: (1).須年滿18足歲。 (2).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受運動專業訓練,並熟悉運動之教育訓練及 競賽規則且品行端正愛好體育運動之人員。 ※報名須檢附講習開課日前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下列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請提供113年6月21日至113年7月20日期間內所核發之良民證。 ※申請良民證時請勾選「全部期間」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裁判資格之檢定: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