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年度辦理教練、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實施計畫 (教練帶隊及裁判執法可抵免時數)
本計畫經教育部112年6月16日臺教授體字第1120023401號函備查 112年度辦理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實施計畫 ←點擊左邊文字下載 112年度辦理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實施計畫 ←點擊左邊文字下載 教練帶隊可抵免時數說明如下:(詳細說明請參考實施計畫內容) 持有本會核發各級教練證者,於下列體育署核備且本會認可之國、內外賽事擔任教練並檢據相關證明文件者, 當年度至多得抵免專業進修時數6小時,可抵免之時數依據賽事等級高低有所不同: 裁判執法可抵免時數說明如下:(詳細說明請參考實施計畫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