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年度推動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暨國民體適能專業人才提升計畫
教育部體育署為推動企業聘用體育運動相關背景專業人員擔任運動指導員, 協助推展職工運動,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辦理 「112年度推動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暨國民體適能專業人才提升計畫」相關業務。 DM下載:運動好人才企業動起來-DM ←點我
教育部體育署為推動企業聘用體育運動相關背景專業人員擔任運動指導員, 協助推展職工運動,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辦理 「112年度推動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暨國民體適能專業人才提升計畫」相關業務。 DM下載:運動好人才企業動起來-DM ←點我
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11年12月28日體總業字第1110002945號函辦理 111年度國家C級教練講習合格名單(公告) 中華民國拳擊協會各級教練裁判認證考試成績複查申請表 (點擊右鍵,點選鏈結另存新檔即可下載) 請合格學員請完成以下手續後領取C級教練證照,此證有效期限至115/10/24止 自發證日期111/10/24起算,每年須至少參加教練增能講習課程6小時,四年須累計滿48小時以上 上述兩條件須同時滿足,得向協會申請裁判證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 (1)須繳交申請入會申請表、入會費2,000元、年度會費1,000元及行政管理費1,000元。 (2)如已入會及繳清年度會費者或為本會所屬學校團體會員,無須加入個人會員,但應提供在校證明書郵寄至本會,並繳納行政管理費用1,000元,即可領證。 本會地址:10489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5 樓 505 室 連絡電話:02-2772-8791 LINE:@053zrkvy 銀行:台北富邦中崙分行,帳號:82110000245525
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11年12月20日體總業字第1110002853號函辦理 111年度國家C級教練講習合格名單(公告) 中華民國拳擊協會各級教練裁判認證考試成績複查申請表 (點擊右鍵,點選鏈結另存新檔即可下載) 請合格學員請完成以下手續後領取C級教練證照,此證有效期限至115/10/10止 自發證日期111/10/10起算,每年須至少參加增能講習課程6小時,四年須累計滿48小時以上 上述兩條件須同時滿足,得向協會申請裁判證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 (1)須繳交申請入會申請表、入會費2,000元、年度會費1,000元及行政管理費1,000元。 (2)如已入會及繳清年度會費者或為本會所屬學校團體會員,無須加入個人會員,但應提供在校證明書郵寄至本會,並繳納行政管理費用1,000元,即可領證。 本會地址:10489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5 樓 505 室 連絡電話:02-2772-8791 LINE:@053zrkvy 銀行:台北富邦中崙分行,帳號:82110000245525
親愛的會員您好, 本會於新年度更換匯款帳戶資訊,公告施行於2023年01月06日起生效, 相關報名費用、會員費、常年會費、行政處理費等匯款,請轉帳於所公告之新帳戶資訊如下: 「銀行:台北富邦中崙分行 銀行代號:012 帳號:82110000245525 戶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許明杰 」 如於線上轉帳匯款,請於備註提供報名者之姓名與內容,例如:許小名A教練 (即指 許小名領取A級教練證,帳戶僅能顯示六個字),
下載連結: 教練增能時數,共計35名 下載連結: 裁判增能時數,共計27名 請參加增能講習之學員自行下載留存,以作為日後證照展延之證明
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教練(裁判)證有效期間為4年,經參加專業進修課程成累計達48小時,並每年至少6小時者,於效期屆滿3個月至6個月內之期間,得項特定體育團體申請教練(裁判)證效期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4年。 除拳擊協會開立之增能講習外,另提供各級教練及裁判透過線上專業課程取得進修時數,線上課程每年至多認可6小時 (((如果您持有裁判或教練證今年尚未參加任何增能講習,請務必於12月31日前參加下列線上課程取得基本6小時增能時數))) 線上課程內容及操作說明點選下方鏈結: → 教練及裁判專業進修課程時數資訊
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11年12月13日體總業字第1110002808號函辦理 111年度國家C級裁判講習合格名單(公告) 中華民國拳擊協會各級教練裁判認證考試成績複查申請表 (點擊右鍵,點選鏈結另存新檔即可下載) 請合格學員請完成以下手續後領取C級裁判證照,此證有效期限至115/10/11止 自發證日期111/10/11起算,每年須至少參加教練增能講習課程6小時,四年須累計滿48小時以上 上述兩條件須同時滿足,得向協會申請裁判證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 (1)須繳交申請入會申請表、入會費2,000元、年度會費1,000元及行政管理費1,000元。 (2)如已入會及繳清年度會費者或為本會所屬學校團體會員,無須加入個人會員,但應提供在校證明書郵寄至本會,並繳納行政管理費用1,000元,即可領證。 本會地址:10489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5 樓 505 室 連絡電話:02-2772-8791 LINE:@053zrkvy 銀行:台北富邦中崙分行,帳號:82110000245525
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11年12月13日體總業字第1110002807號函辦理 111年度國家 A級教練講習會合格名單(公告) 中華民國拳擊協會各級教練裁判認證考試成績複查申請表 (點擊右鍵,點選鏈結另存新檔即可下載) 請合格學員請完成以下手續後領取A級教練證照,此證有效期限至115/10/24止 自發證日期111/10/24起算,每年須至少參加教練增能講習課程6小時,四年須累計滿48小時以上 上述兩條件須同時滿足,得向協會申請教練證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 (1)須繳交申請入會申請表、入會費2,000元、年度會費1,000元及行政管理費1,000元。 (2)如已入會及繳清年度會費者或為本會所屬學校團體會員,無須加入個人會員,但應提供在校證明書郵寄至本會,並繳納行政管理費用1,000元,即可領證。 本會地址:10489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5 樓 505 室 連絡電話:02-2772-8791 LINE:@053zrkvy
111年拳擊協會教練暨裁判增能講習會_實施計畫 辦理日期: 教練增能講習12/9;裁判增能講習12/10 地點: 12/9 台灣文創訓練中心-台北松江1館751室(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31號7樓之1) 12/10 體育聯合辦公大樓三樓禮堂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線上報名 (截止日期 12/2 下午5:00 或額滿為止) 12/9 教練增能講習 https://forms.gle/xtSjEdFRQcP7jU3B8 12/10 裁判增能講習 https://forms.gle/NsjtzH61njM5vjoG8
111/11/28裁判教練增能講習制度線上說明會 歡迎交流提問~線上連結網址:(上線請務必註明單位姓名) https://meet.google.com/bif-fkgy-yip 各位拳擊協會的裁判、教練您好: 近期體育署委託體總針對裁判、教練證照制度修法後的相關規定要求協會配合辦理,協會已將相關資訊公告於裁判、教練講習專區,相信大家可能還是會有些不清楚,現就內容調整成Q&A再次向各位簡單扼要宣導~歡迎轉貼分享。111年裁判教練增能講習制度Q&A 特定體育團體核發各級教練(裁判)證照之展延規定體總裁判教練證照效期延展 111年國家A級裁判講習會增能時數認定名冊通知111年國家A級裁判講習會增能時數認定名冊通知 111年裁判教練增能時數數位課程認定表 -->無法參加實體講習請務必善用線上課程獲取增能時數~
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11年10月19日體總業字第1110002271號函辦理 111年國家C級教練講習會(1110826-28)合格學員名單 中華民國拳擊協會各級教練裁判認證考試成績複查申請表 (點擊右鍵,點選鏈結另存新檔即可下載) 請合格學員請完成以下手續後領取C級教練證照,此證有效期限至115/08/29止 自發證日期111/08/29起算,每年須至少參加教練增能講習課程6小時,四年須累計滿48小時以上 上述兩條件須同時滿足,得向協會申請教練證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為四年 (1)須繳交申請入會申請表、入會費2,000元、年度會費1,000元及行政管理費1,000元。 (2)如已入會及繳清年度會費者或為本會所屬學校團體會員,無須加入個人會員,但應提供在校證明書郵寄至本會,並繳納行政管理費用1,000元,即可領證。 本會地址:10489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 5 樓 505 室 連絡電話:02-2772-8791 銀行:台北富邦中崙分行,帳號:82110000245525 銀行代號:012,戶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附件下載處: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公函 111年度教練、裁判增能進修研習會-實施計畫 (敬請詳閱) 注意事項: 1.活動時間:111年10月29日(六)至10月30日(日),每天6小時研習課程,計兩天。 2.活動地點:輔仁大學積健樓二樓LP211演講廳(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 3.參加資格:持有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核發A、B、C級之有效運動教練(裁判)證者。 4.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或額滿為止。 5.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https://forms.gle/jNyHGynSBMZZq3eP8),不接受現場報名。 6.報名費用: 本場次為配合教育部體育署政策之推動,故不收取報名費。 7.報名人數:每日各以100人為上限。 8.錄取結果:111年10月17日(星期一)上午11時公布於中華民國體育運動 總會網站(https://www.rocsf.org.tw/),並以電子郵件通知錄取人員。 9.頒發證書: (一)全程參與1日研習課程者,頒發6小時研習時數證明1份。 (二)全程參與2日研習課程者,頒發6小時研習時數證明2份。 (三)未全程參與者,不予核發研習時數證明。